重大调整!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受影响


9月3日,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宣布提议修改上市标准,正将拟议规则提交给美国证监会审核,若获批将立即实施。其中,规则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新上市公司提高了最低募资要求。

根据纳斯达克发布的文件,修订后的标准有三个,分别为:

1.如果选择净利润上市标准上市的公司,其最低公众持股量市值为1500万美元(目前为500万美元);

2.对存在上市缺陷且上市证券市值低于500万美元的公司,加快其停牌和退市流程;

3.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最低要求为2500万美元。

“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是纳斯达克使命的核心。”纳斯达克执行副总裁兼全球首席法律、风险和监管官约翰·泽卡(JohnZecca)说,“通过提高我们对某些新上市的最低公众持股量和公开募股筹集的标准,它为公众投资者提供了更健康的流动性状况,同时仍然通过我们的交易所向投资者提供新兴公司股票。这些新的上市标准代表了监管机构、美国交易所和市场参与者为规范证券交易行为的努力,目的是维护市场诚信并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作为这些变化的一部分,纳斯达克正在重新引入专门针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公司进行的最低公开发行收益要求,该标准建立在之前为“限制性市场”设定的标准。通过应用这一门槛,纳斯达克加强了投资者保护并增强了公司的流动性状况,以反映当今的市场环境。

2020年5月,纳斯达克提出了针对来自“限制性市场”的IPO的新规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21年10月批准了新规则,该规则对主要来自中国的公司在其市场上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规则要求来自限制性市场的公司至少公开发行规模为2500万美元,即其证券价值的25%。纳斯达克目前提出的关于2500万美元最低公开募股收益的新规则与2020年规则变更中制定的2500万美元标准一致。

对于加速企业退市流程方面,纳斯达克此前已经发布多项规定。其中,2021年9月,纳斯达克实施了一项新规则,限制公司进行过度反向股票拆分的能力。纳斯达克还规定,如果公司股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0.10美元,则允许其立即将公司移入退市程序。2025年,纳斯达克还提出了新规则,如果公司股价低于0.10美元并连续十个交易日暂停交易,将加速其退市流程。

除了提高上市标准外,纳斯达克将继续就潜在的操纵活动积极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金融业监管局(FINRA)提交案件,同时加强与国内和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以加强有效监督并维持美国市场的高标准。

纳斯达克正在将拟议规则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审查,如果获得批准,将提议立即实施对初始上市要求的更改。纳斯达克提议给已经处于初始上市流程的公司30天的时间来根据先前的标准完成流程,此后所有新上市都必须满足新要求。关于公司暂停和退市的加速程序,纳斯达克提议在SEC批准后60天实施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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